煤矿建设安全规范
(征求意见稿)
目 次
前 言
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结合煤矿建设实际编制而成。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对其关于煤矿建设要求部分进行了细化和充实。
本标准全面规范了煤矿建设期间(从开工建设到试生产阶段)安全施工要求。
本标准代替原煤炭工业部1997年颁布的《煤矿建设安全规定》(试行),与其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全面规范了煤矿建设活动;
——强调了安全基础管理和技术措施审批;
——增加了煤矿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职责和基本要求;
——规范了主要安全保障系统的形成期限和安全技术要求;
——突出了瓦斯源头防治和地测基础管理,细化了通风技术管理;
——吸收了近年来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
——删除了土建工程、铁路工程、安全技术培训、奖惩、抢险救灾、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章节。
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煤矿建设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煤矿建设期间(包括煤矿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涉及安全生产应遵守的各项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煤矿建设活动,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GB 6067-85 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3811-83 重机设计规范
GB 5976-86 钢丝绳夹
AQ 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 1028-2006 煤矿井工矿开采通风技术条件
AQ 1027-2006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AQ 1026-2006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AQ 1025-2006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
爆破安全规程
煤矿建设安全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凿井井架
用于悬挂凿井提升容器和井筒内各种凿井设备和设施的钢结构架。
3.2
稳车
凿井绞车
开凿立井时悬吊井内设备、设施的绞车。
3.3
天轮平台
为悬吊凿井设备、设施、提升人员和物料在井架上部或暗立井封口盘以上安装的天轮梁、天轮及附属设施的总称。
3.4
翻矸台
为了将凿井产生的矸石(渣石)、废弃物排出井外,在井架上设置的专用工作平台。
3.5
封口盘
立井、暗立井施工期间,在井上口安装的便于人员工作和防止坠物的封盖(一般为钢结构或钢木结构)。
3.6
井盖门
在封口盘或固定盘提升吊桶通过口上安装的能够开闭的盖门。
3.7
固定盘
在封口盘以下5~6米处为延接风筒、管路、电缆等安装作业的工作平台。
3.8
保护盘
专指在延深立井时,为保护延深作业人员安全,在延深的暗立井天轮平台上方安装的保护平台(也可采用留设保护岩柱的方法)。
3.9
吊盘
悬吊在井筒内的工作平台,用于安装凿井设备、设施和保护作业人员安全。
3.10
辅助盘
悬吊在吊盘下方的单层或多层作业平台,一般用于短时间或临时作业。
3.11
临时锁口
立井井筒建设初期,为留出永久设施的位置,安装凿井封口盘,而砌筑的一段临时井壁。
3.12
壁间注浆
井筒采用双层井壁支护时,为预防或封堵井壁漏水,在两层井壁之间的空隙注入封水材料。
3.13
壁后注浆
在井壁外侧围岩裂隙中注入封水材料。
3.14
建井风机
矿井建设期间安装在地面或井下提供通风动力(正压或负压),为全矿井、一翼、1个分区或1个井筒供风的临时主要通风机。
3.15
喇叭口
安装在吊盘上,便于吊桶顺利通过起导向作用的设施。
3.16
滑架
装于吊桶上方,对吊桶起导向和保护作用的设施。
3.17
一期工程
从施工井筒开始到井底车场施工前的全部井下工程。
3.18
二期工程
井筒施工到底后,从施工井底车场开始,到进入采区车场施工的所有工程,包括井底车场、石门、主要运输大巷、回风大巷、中央变电所、水泵房、水仓、井底煤仓、炸药库等硐室。
3.19
三期工程
从施工采区车场开始到整个采区布置的掘进工程,包括采区车场、采区上下山、采区变电所、采煤
工作面上下顺槽、切眼、运煤通道等工程。
3.20
临时改铰
立井井筒将吊桶提升改为临时罐笼提升。
3.21
施工单位
具有施工资质的法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