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煤综合〔2011〕425号
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关于开展区县煤矿基本建设矿井
巷道掘砌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认真贯彻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施工队伍管理的意见》(渝煤监办〔2011〕382号)的文件精神,从重庆煤矿建设的实际出发,决定举办煤矿基本建设矿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班,以满足煤矿基本建设矿井对巷道掘砌工技能人才的需求,现将巷道掘砌工培训鉴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对象
全市各区县煤矿正在或将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和资源整合等矿井基本建设自建工程施工队伍的煤矿巷道掘砌工(煤矿巷道掘砌工是指在掘砌工作面操作风动、电动等机具,从事钻进、临时支护、装运、砌筑水沟及架棚等永久性支护的工种)。
二、煤矿巷道掘砌工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身体健康,无妨碍履行本工种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2.符合煤矿特有工种职业资格申报条件。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能够独立解决本工种生产工作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具备培养指导技术工人的能力,并能热心主动地传授技艺。
3.现在巷道掘砌岗位的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1.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现场实践经验的人员;
2.取得本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人员;
3.取得中级技工教育毕(结)业证书,从事本职业(工种)3年以上的人员;
4.具有工程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职业(工种)2年以上的人员;
5.凡获得县级及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并从事本职业(工种)2年以上的人员可破格申报三级(高级)。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巷道掘砌技师
1.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从事本职业(工种)7年以上;具有高中、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有现场实践经验的人员;
2.取得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院校本专业毕业生毕(结)业证书,并有3年以上本工种工作实践的人员;
3.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 3年,或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4.获得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本职业(工种)2年以上的人员;
5.凡获得县级及以上劳模称号,从事本职业(工种)2年以上的人员可破格申报技师。
三、培训鉴定地点及时间安排
(一)培训鉴定地点:此次培训鉴定共安排10个地点,分别为:重庆市科能学校鉴定站,松藻煤电公司鉴定站,南桐矿业公司鉴定站,永荣矿业公司鉴定站,天府矿业公司鉴定站、开县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奉节县煤矿安全培训中心,永川区煤矿安全培训中心,黔江区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石柱县煤矿安全培训中心。
(二)培训鉴定时间安排
在2012年6月30日以前完成培训鉴定任务。
参加培训鉴定的人员,原则按区域培训地点培训。特殊情况,由参培单位与重庆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协商,可调整培训鉴定时间和地点。培训鉴定时间、地点(详见附件1)。
(三)培训学时:为解决各矿工学矛盾问题,此次培训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高级工集中培训不少于40学时;技师集中培训不少于50学时。
四、培训鉴定内容
(一)由重庆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派遣具备鉴定资质的教师,根据国家职业岗位能力标准,结合我市煤矿企业职工的具体实际安排培训内容。
(二)由重庆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派高级考评员、考评员、质量督导员按照煤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开展鉴定工作。
五、鉴定人员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15日止。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科能技校培训中心)联系人:吴 刚18996105880、戴川13594009666
传真电话:023-65207869,电子邮箱:1335362514@qq.com。
2.重庆南桐矿业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站(南桐技校培训科)联系人:李玉德15023666016,传真电话:023-48342068。
3.天府职业技能鉴定站(天府职工培训中心) 联系人:李薛燕 13883390679,023-68303683,传真:023-68306289。
4.永荣职业技能鉴定站(永荣技工校)联系人:罗万勇13983746815,传真:023-46384910。
(三)申报资料:
1.申报高级:
----煤炭行业巷道掘砌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
----相关证件(毕(结)业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
----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2份。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每份各贴1张1寸照片,经本单位签字盖章(详见附件3)。
----2寸免冠彩照1张。
2.申报技师:
----煤炭行业巷道掘砌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
----相关证件(毕(结)业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呈报表一式2份。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每份各贴1张1寸照片,经本单位签字盖章(详见附件4)。
----2寸免冠彩照1张。
(四)培训鉴定费:三级(高级)鉴定人员需要交培训费800元/人,鉴定费310元/人;二级(技师)鉴定人员需要交培训费1000元/人,鉴定费33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一)于2012年7月将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和资源整合等矿井基本建设自建工程施工队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自建队伍凡未达到渝煤监办〔2011〕382号要求的煤矿,一律停止建设。
(二)初级、中级掘砌工培训鉴定,待此次培训鉴定后另发文安排。
附件:1.培训鉴定时间地点安排表;
2.煤炭行业巷道掘砌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报名表;
3.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4.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呈报表(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煤炭 职业技能 培训 鉴定 通知
抄 送:本局领导,重庆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科能、松藻、南桐、永荣、天府鉴定站,奉节县、永川区、石柱县、开县、黔江区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综合处 2011年12月 20日印发
(共印60份)